攜帶無線電通訊器材到日本的時候,請務必確認該器材是否符合日本法令之規定。
例如,美國及台灣規格的FRS (Family Radio Service)或GMRS (General Mobile Radio Service)、澳洲規格的UHF頻道CB (Australian UHF CB Radios)等器材,在日本因為可能對防災無線等重要無線電通信造成信號干擾,所以禁止使用。
近年來,有許多來自中國、澳洲、韓國或台灣等地的外國遊客造訪札幌、小樽、旭川、Niseko和富良野等北海道知名的觀光景點,攜帶上述無線電對講 機作為滑雪場等便利的聯絡工具之觀光客也日漸增加。但即使是在自己國家內不用執照便可使用的無線電對講機,在日本未必可以自由使用。
在日本,被稱做2 Way Radios和Walkie-talkie的攜帶型無線電對講機,原則上其機身上需有
目前正加強監視 Niseko地區的 違法無線電台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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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技適符號」
字樣,代表該機器符合日本技術基準,始能使用。
持有在日本不可使用,而處於可以發射電波狀態的無線電對講機之人,不論本人之認知或實際使用與否,將以違法設立無線電台而受到處罰。
★ 違法設立或使用無線電台罪將處以
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圓以下罰金。
★ 對消防、警察、防災無線等重要無線電通信造成妨害者將處以
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50萬日圓以下罰金。未遂者亦受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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